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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联社3月26日报导,根据国会一项刚刚提交的两党联合法案,在海外曾参与酷刑折磨和虐待他人的外国人将不会获准进入美国。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共和党参议员海什(Hatch)说:“美国是不容忍邪恶的国家,我们绝不会这么做。”司法委员会民主党领袖派克-李说:“我们不能一边同伊拉克作战,而另一边却让世界上那些人权恶棍安然进入我们的国家。”
共和党议员富利(Foley)和民主党议员艾克曼(Ackerman)在众议院提出了相同的法案。佛利说:“我们不能允许其它国家的酷刑犯和杀人犯在美国逍遥法外。”
这项法案将使那些犯有严重侵犯人权的外国官员不能进入美国并会面临被驱逐。美国参议员们说,这种人也不能获得美国国籍。
(4/2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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