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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4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一致通过304号决议案,要求中国政府应该立即停止在美国干涉人们行使美国宪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权利,包括修炼法轮功的权利;中国政府应该停止利用外交使节在美国散布歪曲法轮功本质的谎言、释放所有在押的包括法轮功修炼者在内的良心犯。
议案认为,美国总统应该更加密切查找确定那些有暴力迫害法轮功行为的中国官员;美国司法部长应该对关于中国领事官员在美国试图恫吓或以不当方式影响法轮功修炼者或选举产生的地方官员、以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举报进行调查,并且征求国务卿的意见,确定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304号决议案(H. CON. RES. 304)国会议员伊莲娜-罗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女士提议,由75位国会议员联合发起。伊莲娜-罗斯雷婷恩女士在决议表决前首先发言,谴责中国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犯下的暴行。国会议员芭芭拉-李发言说,中共这场旷日持久的对法轮功的镇压是当今最恶劣的人权践踏之一,不容置疑的将是中国现代史上最黑暗的时期之一。
此外,据英国下议院议事纪录,9月15日大臣Bill Rammell答议员质询说,英国政府严重关注对法轮功学员的人权侵害,并已向中国提出关注。
(10/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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