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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开幕前一周,两名希腊资深律师代理三名法轮功学员,2004年8月5日向雅典检察院递交刑事起诉状,控告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在镇压法轮功中犯下酷刑和虐待罪。
希腊著名人权律师萨柯拉可斯(TSAKYRAKIS)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虽然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没有亲自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但江发动了对法轮功的镇压,李岚清和罗干作为610办公室的首领,在中国各级推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致使数万人遭受酷刑折磨,他们应该对此直接承担责任。
这次起诉的法律依据是希腊国家刑事法,触犯酷刑罪最高可判有期徒刑20年。希腊在1974年结束独裁政府后,制定了严格的法律,以防止政府利用酷刑犯罪。
其中两名起诉人是希腊公民佛朗西思和希腊出生的澳大利亚公民克里斯,他们在两年前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请愿,遭到警察暴力虐待。
克里斯说,“希腊和中国一样拥有绚烂的古代文化和道德传统”,他希望中国政府能早日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使奥林匹克精神所代表的和平公正,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真正从雅典传递到下届奥运城市北京。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联合国发言支持海外起诉侵犯人权的中国官员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的代表2004年8月6日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促进与保护人权分委员会第56届会议全体会议上,就第六项议事日程: 特殊的人权问题所做的发言中, 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法轮功学员的海外诉讼案,并对法轮功学员的行动表示支持。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代表说,在 2001年,我们就这项议程所做的发言中,提出了事关数百万法轮功学员的中国国家恐怖主义问题。从那以来,美国的法庭已经对一些到美国访问的严重侵犯法轮功学员人权的中国官员进行了(司法)裁决。我们组织也参与了其中一些成功的法律行动。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正式声明:“政府对人民施行的国家恐怖行为所导致的严重人权迫害远远超过任何其他形式的恐怖主义行动。当一个政权施行国家恐怖行为时,国际社会就将面临大量人权侵犯案例和难民而不知所措的困境。中国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暴迫害就是这样的例子。”声明说“中共当局并企图以今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上的自焚事件为证据来诬陷法轮功。然而,我们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却表明,整个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现有该录像的拷贝,有兴趣者可来领取。”
(10/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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