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文摘
2003.4.25 第32期
致读者
正义的审判和天理的惩罚,一切都在平平淡淡中惊心动魄,一切都在惊心动魄中平淡得让人忘乎所以。真诚地希望您能了解事实的真相,从谎言的误区中走出来,明白人生的真理,做一个真正无愧于天地、无愧于良心的人。
联合国与“法网恢恢”调查组织会谈 接受对迫害法轮功负责任的恶人名单
加拿大外长答记者问中共封锁肺炎疫情--“看!这就是你们回避的后果!”
罗织湘,广东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设计室规划工程师,文静秀气,工作勤恳,这样一个与世无争的人,仅仅因为坚持信仰、坚持她认识的真理,被“610办公室”及当地派出所迫害得流离失所,于2002年12月4日被迫害致死,年仅29岁,死时怀孕已有三个多月。
罗织湘1973年10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城市规划学院。她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师父“真善忍”的要求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左邻右舍有口皆碑的好人。
在江泽民公开迫害法轮功后,她多次依法进京上访,希望能使世人及政府知道法轮功真相,但是却遭到警察的拳打脚踢,并被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及单位送天河看守所非法关押30天。
罗织湘与丈夫黄国华由于修炼法轮功被当局非法追捕,被迫离家在外漂泊2年多。2002年11月20日,在广州海珠区租的屋内遭“610办公室”和警察绑架,关进海珠区看守所。罗织湘被查出已有3个多月的身孕后,即被劫持去黄埔戒毒所折磨洗脑,11月31日不知何故从三楼摔下,12月4日含冤而逝。
罗织湘的丈夫被关押,不让出来,公公、婆婆听到噩耗之后带着她一岁半的女儿,向派出所、“610办公室”讨个公道,他们说罗织湘是“自杀”,又不准法医验尸。家里人说,罗织湘被迫在外漂泊了两年,那么多高楼大厦,为什么不自杀,到你们“学习班”就自杀?一个想生孩子的孕妇怎么会去自杀?况且法轮大法当中明确指出自杀有罪,她又是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而遭受迫害,怎么可能“自杀”?荒谬至极。
与此事有关的犯罪恶人:广州市兴华街派出所:赖明辉、程地;当地“610”办公室: 闫 嘉的手机:13802747594。
据美联社3月26日报导,根据国会一项刚刚提交的两党联合法案,在海外曾参与酷刑折磨和虐待他人的外国人将不会获准进入美国。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共和党参议员海什(Hatch)说:“美国是不容忍邪恶的国家,我们绝不会这么做。”司法委员会民主党领袖派克-李说:“我们不能一边同伊拉克作战,而另一边却让世界上那些人权恶棍安然进入我们的国家。”
共和党议员富利(Foley)和民主党议员艾克曼(Ackerman)在众议院提出了相同的法案。佛利说:“我们不能允许其它国家的酷刑犯和杀人犯在美国逍遥法外。”
这项法案将使那些犯有严重侵犯人权的外国官员不能进入美国并会面临被驱逐。美国参议员们说,这种人也不能获得美国国籍。
--递交江及“610办公室”的罪证材料及起诉的法律程序证据
2003年4月14日下午美国芝加哥当地时间两点多,代表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及“610办公室”的原告律师泰瑞-马什来到位于芝加哥市中心的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递交了江及“610办公室”的罪证材料以及起诉的法律程序证据,顺利地完成了这一步司法程序。
去年十月江XX访问美国期间收到芝加哥联邦法庭诉状,被控“群体灭绝”等罪名。据美联社2002年10月24日报导,中国外交部的一位发言人否认诉讼的存在,声称法轮功在说谎。当美联社记者追问否认的实质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退缩了。当记者详细叙述了在芝加哥提起诉讼并送达了司法文书后,发言人说记者的“理解是对的”。
据海外媒体披露,此案件给中南海带来巨大震动。中国政府正运用外交途径向美国和其它国家透露“江泽民愿意付一切代价阻止此案成立”,中共要求美国动用“元首豁免”条款中止此案。一些国家政府机构官员透露,中国外交官员表达北京对江在美国起诉案的意见时“非常紧张”,生怕出错,是掏出公文逐字逐句念出北京的“态度”。中国大使馆的官员私下透露,国际有关起诉江XX的报道和法庭开庭的资料,大使馆被要求“立即”报送北京。
起诉江泽民绝不是针对中国和中国人民,而是针对双手沾满无辜百姓鲜血的刽子手及其帮凶。江泽民搞独裁,绝不代表中国,也绝不代表中国人民,更不能代表中华民族。相反,这个残忍的独裁者在祸害中国,在迫害中国最善良的一群人,在败坏中华民族的道德。把江XX送上法庭,是让人间的善良得到应有的公平,是为了维护民族的道德和正义。
2001年12月21日,在纽约的美国联邦法院“缺席审判”湖北省公安副厅长赵志飞虐杀法轮功学员,犯有反人类罪及违犯国际人权法案的罪行,法官判决赵志飞罪行成立。
2003年3月20日下午,在和联合国人权秘密监察机构程序部门的会谈中,一个中国迫害监察组织“法网恢恢”,递交了两份关于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报告,共4000多页。
该组织发言人泽农-多尔奈基表示:“江泽民利用中国的执法系统大搞迫害法轮功的运动,所以在中国不可能使得这些罪犯面对公正的审判,”泽农-多尔奈基说,“我们致力于跟踪和起诉对迫害负有责任的罪犯,并对受害者进行记录及追踪以确保他们能获营救,以此来为法轮功学员主持公道。”
第一份报告是一个不完全的名单和事件列表,上有11000多名“610办公室”官员、警察等迫害法轮功者的名字和所犯罪行细节。第二份报告是一个约有20000名受迫害者的名单和事件列表。
递交报告的行动,是法轮功学员、人权律师和国际机构近来为起诉江泽民及其迫害法轮功的帮凶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中的又一步骤。
在德国的国际人权协会代表彼德-慕勒(Peter Muller)先生3月17日在日内瓦法轮大法新闻发布会上发言说,法轮大法学员“所遭受的迫害、虐待、伤残和杀害,以及他们的亲友受到中国独裁者与其同伙的压迫,这是完全无法令人接受的,这是令人惊心的不公--对中国而言是个羞耻和污辱,对人类来说也是一个耻辱。”
慕勒说:“今天的中国不再是「人民的」共和国,它是不折不扣的独裁统治政权,拒绝公民享有有关民主、公民和公共方面的权利,而且实施严厉的刑罚、虐待,并经常谋杀那些坚持基本权利的公民,这些权利包括生活隐私权、人身安全与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和平集会与结社权等等国际人权宣言规范的基本权利。”
慕勒进一步说:“我知道你们是竭尽所能地做好事,每一个学员都充满耐心、能量与自信,这足以使他或她在政治宣传和压力面前,绝对不为所动。这是你们的力量,一个超越任何独裁统治的力量,而且是无法被征服的资产。江泽民明白这些,这令他感到害怕,比任何其它事情都怕”。
“虽然法轮功是完全非政治性的,是属于个人事务,但对于独裁者来说,你们的力量是个威胁。对我、国际人权协会以及自由世界来说,则有非常不一样的看法,法轮功不仅是个希望,还代表光明的未来。”
2003年4月5日和6日,国际人权协会在德国法兰克福举行第三十一届年会,会议全票通过谴责中国的普遍人权迫害和谴责中国对法轮功的镇压的决议。这项决议将正式递交德国政府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4月13日,加拿大外交部长比尔-格林汉姆在温哥华接见社区领袖,北美中文媒体记者提,“在过去四个月中,中国封锁所有媒体,并欺骗国际社会有关SARS(非典型肺炎)的疫情,此手法与中国掩盖严重的侵害人权问题一样,例如,四年来掩盖对法轮功的迫害的事实所用的种种欺骗和隐瞒手法。请问部长先生,我们从中获取了什么经验?今后加拿大对中国的外交政策有何影响?”
部长说:“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观点,虽然目前我还没有机会与中国的新外交部长会面,但与他会见的时候我一定会提出这一观点。以前我曾向中国外交部长唐先生提出过法轮功问题,我们一直持续向中国提出人权问题。SARS的爆发使我们可以向中国政府直言--‘看!这就是你们回避的后果!’民主社会虽然显得复杂化,但好处是会带来很高的透明度,人民会清楚地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问题。就如同艾滋病,如果不承认它发生,我们就没办法采取措施。所以我们可以以此为例,向中国政府提出,‘让我们一起更加开放,让国际社会一起帮助你解决问题。因为从长远来看,你的问题必将成为我们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要和你一起解决。’”
2003年4月8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一项决议,严厉批评了香港当局对待法轮功的做法,特别是在第23立法提案中的禁止机制,该提案被广泛认为是冲着法轮功而来的。欧洲议会决议对香港23条立法表示“严肃关注”。
该决议声明:“任何在第23条中引进的立法绝不应该妨碍香港法庭的独立司法权”;“就第23条立法草案中的几个方面,尤其是关于以国家安全为名,禁止在中国大陆被取缔的团体的提案,以及毫不健全的上诉机制,这些都违背了基本法第35条。”
该决议尖锐地批评了香港当局对待法轮功的做法:“对香港首席行政长官在2001年6月14日的立法会上使用“X教”字眼来形容法轮功,[欧洲议会]表示关注。”
欧洲议会决议因此声明表示“强烈反对香港当局采取任何措举禁止法轮功。”
到2003年4月25日止,经证实至少672名法轮功学员被江泽民集团残害致死。1999年6月10日,江泽民下令中国各地成立超越法律和宪法的“610办公室”,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实行“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强制洗脑的政策。
韩铭,女,30岁,贵州平坝县平水机械厂职工。2001年2月28日被非法劳教,在贵州中坝农场女子劳教所,被八个恶警捆绑后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下肢逐渐瘫痪,神志恍惚,于2002年9月3日被推出劳教所,2003年3月20日死亡。
李建候,男,67岁,四川南充市农资总公司任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市政协委员,先后四次被610办公室绑架,2003年3月27日死于德阳监狱。
高淑华,女,40多岁,山东潍坊市潍城区中和街小区人。2003年3月14日高淑华因散发法轮功真相材料被恶人举报后被捕,关押于潍坊市“水库洗脑班”遭受迫害及精神摧残,3月27日左右死亡。
张晓茹,女,50岁,原在河南邯郸市日报社工作,2003年2月27日在濮阳市在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在一周内被濮阳市公安局恶警残害致死。
杨滨,男,26岁,原在黑龙江哈尔滨市平房区东安厂(微发厂)工作,2003年春节后被非法抓捕,关押在平房公安分局看守所,15天后被残害而死。
柏士花,女,家住山东莱钢集团宿舍,曾两次被非法劳教,释放后,又被莱钢610犯罪团伙关押进洗脑班折磨致精神失常,于2003年3月初被迫害致死。
郑兰凤,女,39岁,家住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常青街储蓄所楼。2003年2月中旬因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被红山区公安局抓走,不到三周就被迫害致死。
李淑敏,女,天津人。于2001年被恶警绑架至天津板桥劳教所关押,2003年1月中旬,被寇姓为首的恶警们殴打并用高压警棍电击,李当场被折磨致死。
亲爱的读者,如果这些无辜的受害者中有您的父母、兄弟、姐妹,您的亲朋好友,您会怎么思考和对待?这些重获身体和心灵新生的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能不坚持炼功吗?能不上访说法轮功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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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时期的幸存者,尼莫拉牧师在临终前说了这么一段发人深省的话:“当他们(纳粹)抓犹太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抓共产党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当他们来抓贸易工会主义者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贸易工会主义者。当他们来抓我时,已无人留下替我说话了。”
2003年纽约地区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于4月19日、20日在纽约州立大学谱切士分校艺术中心召开,二千多位法轮功学员参加。20日下午,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亲临会场为学员们讲法解法约三个半小时。
19日,法轮功学员们在在纽约市向人们介绍法轮功真相,交流“如何智慧地讲清真相”的心得。20日,中西方法轮功学员继续交流修炼体会。下午1时50分左右,李洪志先生亲临会场,学员全体起立,以持续数分钟的掌声表达了对师尊的敬意。随后,李洪志先生为学员讲法并解法直至5时15分。
此次法会收到了多封来自纽约市、州及联邦议员的贺信。国会议员爱德夫斯-汤斯表示,“法轮大法的基本原则“真、善、忍”是宇宙法理,他使人类可以享有丰富多样的文化。这些价值观已给有幸拥有广博的多元文化和社区的纽约市带来了更加显著的影响。”
华盛顿樱花节游行是美国首都每年最隆重的活动之一。4月5日,来自全美各地78个团体参加了2003 年樱花节游行。明慧学校的师生及来自大华府地区等地的百余名法轮功学员应邀参加了本次游行活动。